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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宣传推广“五忌”!
作者:谭小芳 时间:2008-11-6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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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广告的最大风险是没有效果、默默无闻,其次才是由于某个环节上的创作失误引来的负面争议。在此,必须正确处理短期效果和长期利益的问题。一些被争议的广告在短期可能对景区知名度或市场份额等方面产生效果,但长期看可能对景区的品牌有破坏性,因此不能说广告有效果就是好广告。下面请看两个案例:
1、天滩景区
女大学生“裸泳”触发“灵感”,该景区负责人在该景点专门设立一个裸泳区。随即,景区立即在女大学生裸泳处竖起了裸泳区告示牌。由于此举受到其他游客和管理部门的非议,使得裸泳区的告示牌竖了撤、撤了又竖。
景区负责人解释:在美国、英国等地,裸泳被认为是全身心接触大自然的方式。在我国,景区是一个多头管理的部门,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也就可能出现“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的问题。旅游局认为:只要临安浙西天滩景区能够真正做到规范经营,开辟这样的场所也未尝不可。
2、“混帐门”事件
武汉市一风景区推出“消暑夜游”活动,其中,户外帐篷野营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同一个帐篷里,均要男女搭配。此“混帐”规定引起争议,不少网民在网上发帖对此进行抨击。木兰天池方面解释,这种露营方式在户外圈子里叫“混帐”。因为露营在户外的大山中,安全问题不能不考虑。男女“混账”在发生意外险情时可以互相照应。
诸如以上这些景区广告宣传或者自我辩解的案例,我们可以随手拈来,比比皆是。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旅游企业的宣传到底有没有底线,我们究竟该如何把握宣传的度呢?总结起来,交广传媒旅游策划营销机构以为,旅游企业在宣传和品牌推广过程中,以下这些底线还是必须要遵守的,否则就有可能踩到“地雷”。
首先,法律是条红线,触不得。正如违法和守法,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如同冰与火般两重天。因此,作为旅游企业的老板或者旅游策划人,首先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
其次,道德是一堵无形的墙,不要撞。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多数人都品尝过撞墙的滋味,虽然难受但你却只能默默承受,因为只有你撞墙而不会是墙撞你。交广传媒旅游策划营销机构认为,在旅游企业的经营和推广行为中,道德虽然没有法律那么具有强硬的约束力,但它依然可以体现出“不怒而威”的软实力。
第三,诚信为本,不可弄虚作假。自古以来的为商之道是“诚信为本”,倡导的是“童叟无欺”。试图弄虚作假、蒙骗欺诈的企业和思想,充其量只能是得逞一时,迟早会露出狐狸的尾巴。
第四,不能破坏了行业的生态环境。旅游企业能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能否获得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交广传媒旅游策划营销机构认为,尤其是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主要是指与同行业者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仅是指竞争,它还需要沟通、合作以共同推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最后,企业宣传要远离政治。政治是一条高压线,而且是动态的,作为旅游企业是很难以把握的。因此,在日常经营和宣传过程中,尽量不要出现涉及政治倾向的言论,否则一旦发生了错误“后果将会很严重”,具体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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